- 我所见 → 我所見
- 妄執五蘊之法為我所有, 稱為我所見。 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卷一載, 此見有三, 即: 一相應我所, 謂我有物質之形;如謂‘我有色’, 乃至‘我有識’, 即執著色等五蘊與我身相應, 故稱相應我所。 二、 隨轉我所, 謂物質之形屬於我;如謂‘色屬我’, 乃至‘識屬我’, 是執著五蘊之法從屬於我, 由我之自在力而轉, 故稱隨轉我所。 三、 不離我所, 謂我在物質之形中;如謂‘我在色中’、 乃至‘我在識中’, 即執著實我不離色等, 乃處在蘊中, 遍體隨行, 故稱不離我所。 五蘊之法, 一一皆具此三義, 故總稱十五我所見;此十五我所見再加上五種我見, 即成二十種薩迦耶見。 見《俱舍論》卷十九。
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. 2013.